版权的目的
一般来说,版权是一种给予内容创作者的法律保护形式,通过将特定权利转让给有资格受到保护的作品。
版权的主要目标是鼓励文化、科学和创新的发展,同时为版权所有者的作品提供经济利益,并为公众获取知识和娱乐提供便利。版权为内容产业中不同参与者之间的关系,以及版权持有人和内容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框架。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,与所有国家的商标和专利以及其他创造(如商业秘密、独特的数据库权利、宣传权等)一样,可能因国而异。
版权保护何时开始
的基本原则之一伯尔尼公约是“自动保护”,这意味着从合格作品被固定在有形介质(如纸张、薄膜或硅芯片)时起,版权保护就自动存在。“合格作品”是文学作品、音乐作品、电影、软件程序、绘画或任何其他创造性思想的表达方式,但受版权法保护的只是表达方式,而不是思想。为了获得版权,既不需要出版,也不需要注册或采取其他行动,尽管在一些国家建议使用版权声明,在少数国家(包括美国),为了起诉侵权,需要对国内作品进行注册。
什么受版权保护?
《伯尔尼公约》规定,所有签署国的版权保护至少应扩大到“文学和艺术作品”,包括“文学、科学和艺术领域的每一种作品,无论其表现方式或形式如何”。
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类别的详细清单——以及每种作品的具体定义和范围——可能因国而异,但一般包括科学文章、散文、小说、短篇故事、诗歌、戏剧和其他文学作品;素描、绘画、照片、雕塑及其他二维和三维艺术品;电影等音像作品;乐曲;软件和其他。